北京密云經濟開發區
- 行 業:經濟技術開發區
- 類 型:開發區
- 級 別:國家級
- 區域位置:北京-密云
- 詳細地址:北京密云經濟開發區西統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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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經濟開發區介紹 一、密云簡介: 密云縣位于北京東北部,總面積222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6.8萬。華北最大的人工湖——密云水庫坐落在縣域中央,水面面積188平方公里,最大庫容43億立方米。密云是首都北京重要的飲用水源基地和生態涵養發展區,長期卓有成效的水源保護,營造了“凈土、凈水、凈氣”的綠色生態環境。霧靈湖、不老湖、金鼎湖三座中型水庫及50多座小塘壩,像顆顆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密云的群山之中,11條河流、200多條溪流交錯縱橫,使密云形成了自己獨有的氣候,空氣質量長期保持在一級,空氣中負氧離子含量高于市區40倍。全縣林木覆蓋率達64.03%,構成了北京天然氧吧,被譽為首都的“綠肺”。山、水、林、長城交相輝映,渾然一體,被著名旅游專家譽為“北京山水大觀,首都郊野公園”。2008年,獲“國家生態縣”榮譽稱號,成為北京地區第一個國家生態縣。2009年,生態質量綜合評價位列北京市各區縣第一。2010年,入選“中國最具投資潛力特色示范縣200強”。 “十二五”期間,密云縣以建設“綠色國際休閑之都”為發展定位,以綠色、高端、高效為產業發展方向,確定了“兩區兩帶一基地”(經濟開發區、非水源保護區、潮河產業帶、白河產業帶和密云總部基地)的產業發展布局,按照北京市提出建設“密云綠色休閑旅游綜合示范區”的要求,努力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全面建設生態富裕和諧新密云。 二、開發區簡介 密云經濟開發區于1992年5月經北京市政府批準成立,2000年升級為北京市級開發區。經濟開發區隸屬于密云縣人民政府。分為兩個功能區:A區、B區。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縣政府的派出機構,下設經濟開發區總公司、云西經濟開發中心,分別負責A區和B區的園區建設、招商引資和企業管理與服務工作。 按照“擴大空間、突出主導、功能融合、招大引強、集約集聚、高端高效、環境友好”的要求,整合提升A區,做大做強B區,新建商務區,大力發展綠色、高端、高效產業。國家教育部、科技部、農業部、北京市政府相繼批準建立“中國高校科技產業基地”、“國家火炬計劃北京綠水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全國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北京高新技術成果孵化基地”、“北京數字信息產業基地”。 園區規模達到20平方公里,發展區面積達到30平方公里。目前開發區已入區企業243家,形成了以北汽福田、韓國萬都為代表的汽車及零部件產業;以中國人保財險、威視股份為代表的電子信息產業;以北新建材為代表的新型建材產業;以伊利、今麥郎為代表的綠色食品產業;以康辰醫藥、以嶺生物、北陸藥業為代表的生物醫藥產業五個主導產業。 密云經濟開發區位于密云縣城西南,緊鄰京承高速公路和101國道,西與懷柔接壤,東臨密云縣城。已納入北京半小時經濟圈,距離北京中心城區60公里、首都機場40公里、天津塘沽碼頭160公里。目前,已實現從北京市區到開發區A區、B區、商務區的“零距離”。“十二五”期間,京沈高速鐵路客運專線將建成并在密云設站,北京城鐵S6線將全線開工建設,這將進一步縮短密云與北京市區的距離,突顯密云在京津冀區域發展中的節點優勢。 三、開發區B區簡介 開發區B區位于密云縣城西部,屬于原經濟開發區四期,通過京承高速聯絡線直接與京承高速連接。B區總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開發5.16平方公里,重點打造現代制造業基地和數字信息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實現“九通一平”(供水、排水、供電、燃氣、蒸汽、供熱、通信、有線電視、道路、土地自然平整等),可以滿足各類企業投資需要。 北京密云經濟開發區云西經濟開發中心成立于2010年,屬于全民所有制企業,下設四部一室一公司,主要負責經濟開發區B區。 、現代制造業基地 現代制造業產業基地規劃面積7平方公里,重點發展以汽車整車及汽車配件、新型建材為導的高端、高效、規模型制造業企業。現已引進企業25家,形成了以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車廠、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房屋產業基地、北京市科委——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北京萬都——汽車底盤生產基地等為代表的現代制造業產業集群。 、北京數字信息產業基地 2007年8月,北京市政府批準建設“北京呼叫中心產業基地”。2008年9月,產業基地奠基開工,并列為2008年北京市的重點項目。2008年12月,被批準“服務外包示范區”。2010年4月,正式升級為“北京市數字信息產業基地”。 北京數字信息產業基地規劃面積3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區占地500畝,核心區占地1000畝,發展區占地3000畝。重點發展云計算、網絡集成服務、電子商務、軟件及通訊設備制造等信息產業,最終形成----密云·世界云谷的先導示范區。現已引進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方電子商務運營中心、中國移動衛星通信集團——移動衛星通信運營研發基地等。同時與中國遠洋地產進行全面合作,打造世界云谷,形成云經濟產業集群。 優惠政策 密政發〔2010〕14號 《密云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縣域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對入駐實體型企業的財政支持: 1、年納稅形成縣級財政收入50至100萬元(含50萬元)的,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40%的同等額度,通過財政支持的方式,支付給企業,用于企業發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高管人員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的5%給予獎勵,或折合為等額住房、交通工具等補貼。 2、年納稅形成縣級財政收入100至300萬元(含100萬元)的,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45%的同等額度,通過財政支持的方式,支付給企業,用于企業發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高管人員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的6%給予獎勵,或折合為等額住房、交通工具等補貼。 3、年納稅形成縣級財政收入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的,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50%的同等額度,通過財政支持的方式,支付給企業,用于企業發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高管人員按形成縣級財政收入的7%給予獎勵,或折合為等額住房、交通工具等補貼。 對入駐總部型企業的財政支持: 企業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如達到年300萬以上時,甲方按照企業年納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的60%給予企業資金支持。 如企業納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在50萬-300萬之間時,甲方按企業年納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的45%給予企業資金支持。 如企業納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在50萬以下時,甲方按企業年納稅形成的縣級財政收入的30%給予企業資金支持。 (二)、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持: 1、高新技術企業投入運營的,一次性獎勵企業法定代表人2萬元。 2、經知識產權局審核確認申請發明專利并獲得授權的,每項獎勵5000元,專利在本縣轉化實施的,每項獎勵5萬元。 3、經認定的國家級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企業50萬元支持;經認定的北京市級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企業20萬元支持。 4、對確定為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并對密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具有帶動作用的,一次性給予企業項目負責人20萬元獎勵。 5、鼓勵高新技術成果孵化、轉化。高新技術成果能在短期內形成重大產業化項目的,以注入股本金方式入股,作為風險投資給予支持,額度不超過100萬元,2年內不分紅。租賃廠房的,按標準租金給予三年補貼,第一年給予100%補貼;第二年給予60%補貼;第三年給予40%補貼。 6、鼓勵現有企業技改擴規。通過技改擴規當年新增產值達到3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5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當年新增產值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35%以上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當年新增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20%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對上市企業的支持: 密政發〔2010〕28號 《密云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培育和扶持企業上市意見的通知》 節選: 對進入培育期的股改企業,以進入培育期前一個會計年度的利潤為基數,在培育期間有新增利潤的,其新增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的同等額度支持給企業。 凡已聘請中介機構進行上市培育、保薦及審計、法律服務等相關工作,并支付首期規定范圍內的中介費用的,可獲支持20萬元。 順利完成上市輔導期,支付企業50萬元。 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申請,取得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并通過審核的企業,支付企業100萬元。 在境外上市、已于相關證券機構鑒定有關上市協議且有關上市申請被受理并通過審核的企業,支持企業100萬元。 企業成功發行股票上市的(含境外上市,在異地“買殼”、“借殼”上市并將注冊地遷至密云),由縣政府支持企業100萬元。 企業成功上市,并在上市年度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包括再融資、定向募集和發債)一次募集資金2—5億元(含5億元)的可獲支持100萬元;募資一次性超5億元的,可獲支持200萬元。此外,對外來在本年度已經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有科技含量,并在國家制定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三板)辦理股權托管、掛牌交易的可獲支持20萬元。 上市資源企業年使用貸款額度不超過2000萬元且按時還本付息的,縣財政憑縣內金融部門出具的貸款還本付息票據給予50%的貼息支持。 存量土地 目前,開發區B區現有存量的產業用地1600畝,土地手續齊全,具備土地招牌掛條件,另有可擴展用地7500畝,為企業投資提供廣闊的發展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