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發展總部經濟 打造三省邊際經濟集聚區-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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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泉發展總部經濟 打造三省邊際經濟集聚區

來源:廠房出租網   查看:774次   發布時間:2013/3/15 14:17:00
      總部經濟,作為近年來的一種新經濟形態,備受人們關注。日前,市府辦出臺了《關于發展總部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確定了我市發展總部經濟的目標、重點、入駐(建設)條件和各項扶持政策等。
《意見》提出,要按照“引進一批,回歸一批,培育一批,孵化一批”的總部經濟發展思路,充分利用總部經濟的稅收貢獻效應、產業乘數效應、消費帶動效應、勞動就業效應、集聚資本效應,通過5年左右的時間,努力建成一批融城市景觀與服務功能為一體的總部大樓,培育一批集綜合型、工貿型、商務型、外向型為特征的總部企業,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鮮明、效益顯著的具有龍泉特色的總部經濟基地。
《意見》指出,總部經濟的發展要從“重點培育工貿型總部,突出發展外向型總部,大力發展商務型總部,加快發展綜合型總部“入手,將行政辦公、研發設計、品牌營銷、財務結算與制造環節相分離,積極鼓勵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經濟效益好的各類商務服務企業在龍泉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在龍泉設立綜合型總部。
為了增強總部經濟的競爭優勢,使企業總部快速集聚發展,《意見》規定了企業入駐(建設)條件:入駐企業需符合龍泉總部經濟發展重點和產業導向;入駐企業自簽訂協議書之日起連續5年內每年按實際納稅額不低于建筑面積300元/m2的標準,繳納一定數額的履約保證金,具體金額根據企業類別在協議中確定;入駐企業必須在我市轄區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登記在龍泉,如:農業企業金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年納稅額50萬元人民幣以上;工業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或繳納稅收的地方所得部分不少于200萬元人民幣。金融業、信息傳輸業、高新科技和外商投資企業,則實行一事一議。
據了解,《意見》對企業的扶持力度相當大,一方面實行項目建設獎勵:在服務業引導專項資金中按土地成交價款給予一次性20-30%的補助用于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另一方面,實行稅收分成獎勵:對自入駐之日起三年內實際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地方所得部分按70%比例獎勵給企業;對搬遷入駐企業,均以上一年實際入庫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地方所得為基數,每年增速超過20%以上部分按70%比例獎勵給企業;對工業企業將行政辦公、研發設計、品牌營銷、財務結算入駐的,在其入駐之日起三年內總部大樓部分產生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所得部分按70%比例獎勵給企業;對分離設立的服務業企業,也可同時享受分離發展服務業的相關政策。此外,對個體私營企業業主抱團入駐總部發展商務服務業的,對其商務辦公用房按面積給予100-300元/m2一次性裝修補貼。
總部經濟建設項目采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業主投資、企業參與”的開發建設模式,通過成立總部經濟發展領導小組、完善銀企合作機制和人才引進激勵機制,來優化我市總部經濟發展環境。發展總部經濟將為我市打造三省邊際經濟集聚區,提高綜合競爭力,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科學發展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