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土地政策被誤讀
前不久,國土資源部有關人士就“農地入市”問題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國正在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試點,流轉的土地主要用來發展鄉鎮企業,不得搞商品房建設。他同時表示,“農村集體用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內涵不同,前者除包括后者外,還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因此,一度流傳的關于“國土部將推‘農地入市’調控房價”的說法,屬于個別媒體誤讀。
事實上,近年來土地政策或新聞被誤讀的情況還真不少。譬如“小產權房合法化”、“地價決定房價”、“經營性用地無須招拍掛”、“高爾夫球場用地解禁”等不實消息,曾被一些媒體大肆傳播,混淆了視聽。
土地政策或新聞被誤讀,有時是因為土地管理專業性強,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正所謂隔行如隔山,一些人因為缺乏專業知識,或者不了解相關政策、新聞的背景,而在理解上出現偏差是正常的。
不過,值得警惕的是,也有一些專門為特定利益集團服務的專家、中介機構以及媒體,存在故意曲解土地政策,從而誤導輿論的現象。稍加注意就會發現,近年來每有土地新政出臺,一些媒體便迫不及待地推出“專家解讀”、“獨家報道”。比如,去年國土資源部公布105個城市620個房地產項目的土地成本后,一家“權威”的中介機構趕緊站出來,說國土資源部公布的地價是過去拿地時的價格,想以此說明“地價占房價比例不足20%”的研究結果不科學。又如,《2009年上半年全國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分析報告》公布后,某房地產研究機構負責人出來“解讀”,說什么“由于城市土地供應總量不足,引發城市房價大幅攀升”……可以看出,急著“解讀”政策或新聞的,往往不是國土資源部門,反倒是一些開發商的代言人。其目的不言而喻:搶奪話語權,替開發商等一些利益集團辯護。
國土資源部門要防止土地政策被曲解、誤讀,就得及時發出自己的聲音,而決不能在出臺新政或重大舉措時語焉不詳甚至失語。公開信息、解讀政策、解答疑問等,既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的重要舉措,也是國土資源部門的責任。一些土地政策被誤讀帶來的負面效應提醒我們,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發布一些重要信息或解釋一些敏感事件時,要力求嚴謹、周密,不要給人們留下臆想和猜測的空間,更不要措辭失當、為人所用。
近日召開的國土資源部第51次部長辦公會議要求,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政務信息公開和宣傳工作力度,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的運行模式,及時公開包括房價、地價在內的各種公眾關注的信息。筆者認為,這正是為了更加主動地引導社會輿論、更加有效地疏導公眾情緒,從而為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環境。
從這個角度講,要避免更多土地政策被歪曲、誤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需要主動作為,把很多工作做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