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深圳擬修訂規劃土地監察條例
查處違法建筑的執法工作受到市民的廣泛關注。在全國第20個土地日(6月25日)來臨之際,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召開座談會,就《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修訂工作,聽取各區政府(管委會)土地監察大隊及規劃土地監察中隊的意見和建議。
今年土地日的主題是“土地與轉變發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約用地。
據了解,《條例》1995年出臺之后,經過了2001年和2005年兩次修正。
有關人士表示,規劃土地監察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的共同關注與參與。特別是在深圳土地緊缺和復雜的新形勢下,監察執法工作需要的協調性更強。
有關人士表示,新的規劃土地監察法修訂的目的,是要真正實現“兩級執法、多級管理、部門聯動、共同責任”、“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執法體制,此舉將有利于解決實踐中執法關系不順、責權脫節的問題,保證規劃土地監察的效率與效果。
在昨日的座談會上,與會者就監察條例中強化屬地管理、保證責權利一致等問題進行了充分溝通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