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調控轉入政策“落實期”
在經歷了中央政府“新國十條”的暴風驟雨洗禮之后,6月份的調控政策又一次襲來,博覽資訊研報認為,樓市調控已經轉入政策“落實期”,屬于“新國十條”的后續完善,算是錦上添花,而并非一個更高“量級”上的調控。
信貸為主的調控告一段落
住建部4日晚間發布的《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對“新國十條”中一直懸而未決的二套房認定問題,給出了相對細化的認定標準。
其中有三大基本原則。
一是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內的家庭作為認定單位;
二是“既認房又認貸”。即,當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購房家庭成員之一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有住房記錄,或者曾有銀行貸款購房記錄,或者銀行通過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都按照二套房進行認定。
三是考慮到了外地戶口的真實異地購房需求,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依然有可能享受政策優惠。
博覽研究員認為,二套房認定以這種“有節制的嚴格”形式塵埃落定,意味著只要7月中旬之前不出現房價“逆市上揚”的情況,則以信貸政策為主要手段的調控已暫告一段落。
樓市調控轉入政策“落實期”
6月初,圍繞房產稅、土地增值稅,以及二套房認定標準等調控政策的風云再起,是否意味著樓市調控進一步加力,是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
第一,二套房“認定”標準塵埃落定,博覽研究員認為,只要7月中旬之前不出現房價“逆市上揚”的情況,則差別信貸抑制需求這一最有效而又最審慎的調控手段已經足夠,暫時不會再有新動向。
第二,決策層下一步的調控策略明顯指向了稅收政策,但稅收調控的力度以及效果短期內難有定論,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主要是作為后備政策,短期內對樓市的實際負面作用需要觀察后才會有定論。
換言之,樓市調控轉入政策“落實期”。在經歷了中央政府“新國十條”的暴風驟雨洗禮之后,6月份的調控政策應屬于“新國十條”的后續完善,算是錦上添花,而并非一個更高“量級”上的調控。
6月仍非房產稅出臺好時機
從以往的經驗來看,通過信貸壓制需求都是最有效的調控手段,“新國十條”之所以被視作本輪調控的旗幟,就是因為這是決策層十年以來首次將二套房首付提高到了5成。
稅收是后備措施,負面作用偏于中長期,在短期內信貸調控再次“推陳出新”的可能性不大的同時,房產稅和土地增值稅成為新的政策熱點。房產稅在5月份已經讓資本市場動蕩不安,這一政策步入6月份仍沒有定論。5月26日和6月3日國稅總局在土地增值稅上的兩度發文,等于是在稅收政策方面又引爆了新的調控遐想。
博覽財經研究員認為,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主要是作為后備政策,在短期內對樓市的實際負面作用很小,6月份顯然仍不是房產稅塵埃落定的好時機。“國務院批準推進房產稅改革并未平息有關房產稅的爭議,雖然目前房產稅的合法性和執行力都已沒有阻礙,但政策之所以一直‘引而不發’,關鍵是,房產稅是否出臺已經拔高到宏觀層面,而宏觀走勢在6月份仍將處于糾結的情況下,決策層對是否會出臺房產稅將更為審慎。”博覽研究員認為。
博覽研究員還認為,土地增值稅的負面影響中短期內都不會很大。“國稅總局的兩份文件的核心是指,至少在今年內,土地增值稅的重點只在于提高預征率,并非全面加強清算。而僅僅提高預征率,對開發商的資金擠壓作用其實很小。”